芝加哥社区

首页 » 交流 » 身份 绿卡 入籍 » 起诉移民局: OPT延期终获批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 5/22/2014 11:31:00 PM

20139月中旬,客户王先生联系张哲瑞律师,就其OPT延期被拒的事情向张律师初步咨询。王先生在2012年春季学期毕业于美国东部地区的一所名校,获得硕士学位,然后申请了OPT,有效时间从2012年的6月初到2013年的6月初。


我们知道,20084月开始实行的STEMOPT延期政策,即科学(Science)、技术(Technology)、工程(Engineering)和数学(Mathematics)类别学科的学士,硕士以及博士毕业生, 在雇主通过E-Verify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额外17个月的OPT延期,即获得总共29个月的OPT时间。您可以查看下面的链接决定您的专业是否可获得总共29个月的OPT

http://www.ice.gov/doclib/sevis/pdf/stem-list.pdf


因为王先生的专业为电子工程专业,所以他可以在一年OPT期满后,再申请额外的17月,也就是说,他的OPT时间总长可达29个月。于是,王先生在2013年4月初,也就是在一年OPT期满前的两个月,申请了额外17个月的延期申请。不幸的是,他的延期申请收到了RFE,在2013年9月上旬,移民局内布拉斯加州服务中心拒绝了他的延期申请,拒绝的理由是:王先生在2012年2月,也就一年OPT生效期前的三个月,他就开始在一家公司工作。


其实,王先生为那家公司工作仅仅是其选修课程的一部分。他继而在2013年10月申请了重新审理,但是移民局在11月再次拒绝了他的重新审理申请。2013年12月初,王先生再次联系张哲瑞律师,就此事进行了深入的付费咨询。张律师告诉他,如果他同意,我们可以代表王先生向他所在地区的美国联邦法院递交WOM(writ of Mandamus),起诉移民局,要求移民局改正其错误。


王先生随即委托我们准备递交WOM申请。我们的办案律师张建华经过详细了解,发现移民局认为王先生在一年OPT生效前就工作的拒绝理由是错误的。移民局认为王先生在2012年2月就成为了那家公司的雇员(employee)。由于在移民法中并没有雇员和雇用等的确切定义,我们的律师查找了相关法规,发现按照FLSA(8 CFR 274A)的定义,雇员(employee)的定义为“为雇主提供服务或劳动力以换取工资或其它补偿的人“(an individual who provides services or labor for an employer orother remuneration), 雇佣(employment)的定义为“一个雇员为美国雇主所做的服务或劳力" (any service or labor performed by an employee for anemployer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雇用(hire)的定义为“为了工资或其它补偿的雇员开始雇佣的行为(actual commencement of employment of an employee for wages or otherremuneration) 。然而,王先生为那家公司工作仅仅是其选修课程的一部分,没有从该公司获得任何金钱方面的补偿,算不上被雇用或有雇佣行为,也不能被视为是该公司的雇员。王先生所选修课程的老师,该公司的老板,王先生大学学生就业办公室的负责人,都写了书面证明,证明了这一点。


张建华律师写了一封强有力的信,阐述了王先生的OPT延期被拒绝是错误的,并附上了相关人士的证明信,但移民局没有任何反应。2014年2月底,我们的另一位律师Amanda Schackart正式向王先生所在地区的美国联邦法院递交WOM(writ of Mandamus),起诉移民局。在一个多月后,我们得知,美国司法部律师与移民局沟通,促使其解决此事,移民局重新审理并批准了王先生的OPT延期申请。


在此前,我们曾多次代表客户,提交多个WOM诉讼,涉及到I-485申请超过正常审理时间没获批的案例。例如,有一个WOM案子在提交意向通知两周后,我们就收到了WOM客户I-485的移民局批准通知,客户也同时收到了绿卡。如想了解更多,请参见文章:《“有备而战,不战自胜”―通过联邦法院诉讼一个月内批准I-485拖延案》:

http://www.hooyou.com/cn_version/news/news030810wom.html


获得WOM申请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律师要对移民实体法律,法院诉讼程序,及政府机构运作机制有深入的了解。在提交诉讼书和法律支持书中需要仔细地列明诉讼提出的所有法律依据,引用从移民法典到各种政府备忘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和实践操作规范并结合案件事实进行深入分析。此外,起诉和联邦法院的服务程序都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最后,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可以在申请提交前就对胜诉的可能性以及诉讼的最终结果做出评估预测,为客户指出明确的路径。
一提的是,WOM诉讼适用于所有超过正常处理时间没有审理结果的各类型的申请。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想提交WOM诉讼,[url=mailto:请联系张哲瑞律师info@hooyou.com]请联系张哲瑞律师info@hooyou.com[/url]


524日星期六,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们将分别在本所的硅谷、洛杉矶、纽约、休斯顿、芝加哥、奥斯汀等六个城市的办公室举办免费移民讲座。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资深的律师们将对NIW, EB-1, EB-5及其他移民问题以及最新进展进行讲解,并回答相关的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524日六办公室免费移民讲座,欢迎垂访!

2014
524日星期六,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们将分别在本所的硅谷、洛杉矶、纽约、休斯顿、芝加哥、奥斯汀等六个城市的办公室举办免费移民讲座。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资深的律师们将对NIW, EB-1, EB-5及其他移民问题以及最新进展进行讲解,并回答相关的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芝加哥办公室免费讲座
时间:   524日(周六,10 am - 12 pm)
主讲人: 周健律师 (jzhou@hooyou.com)
地点: 121 W. Wacker Drive, Suite 1260
         Chicago, IL 60601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芝加哥办公室在芝加哥市中心,在 West Wacker Drive and North LaSalle Street交口处的东南角,离各路地铁都很近Clark and Lake Stop)。
如果您有意参加以上讲座,请点击以下链接进行免费网上注册:
http://survey.constantcontact.com/survey/a07e97zxb6whud3go7y/start

周健律师在讲座前后可约见单独面谈。如果您想单独向周健律师咨询,请发送邮件与他确认具体时间。

1
查看完整版本: 起诉移民局: OPT延期终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