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晚,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表移民演讲,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提出他的移民改革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放宽对适用于DACA项目要求的年限限制,适用人群包括在16岁前来美,从2010年1月1日起在美居住的人士,且合法工作时间从两年延长到三年。
二,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父母,只要是从2010年1月1日起在美居住,并通过背景调查,就可同样申请递延,获得三年的合法工作时间。
三,改善,简化移民和非移民类别,创造工作机会,促进经济增长。
四,促进公民教育,允许用信用卡支付入籍申请费。
前两条,针对已经在美国生活的非法移民(委婉的称呼为:无证移民,undocumented immigrants),这两条将让近500万非法移民合法化。不过,这与留学生群体、专业人士群体没多大关系。奥巴马移民改革行政命令的第三条,则直接与留学生群体(F1)、专业人士群体(比如 H1)、科研界人士、发明者、企业家、在美创造就业的投资者有关。本网将邀请中美移民界权威律师,就奥巴马移民改革的第三条的相关内容逐一作出解读和说明。
今天,主要就与留学生群体直接相关的OPT延长期限话题作出整理。根据移民界资深律师的专家解读,综合美国移民局官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消息,奥巴马移民改革行政令有关 OPT 方面的阐述,目前有三点是确定的:
一,OPT期限的确会延长,并且,OPT延长期限的适用范围会有所扩大。
二,OPT可以继续延长多长时间,目前并无细节。
三,具体细节的出台,至少要在三个月以后。11月20日当晚,微博、微信上疯传的一段信息称:奥巴马宣布的移民改革行政命令,将会把OPT延长至四年。这一说法立即遭到了众多移民界资深律师的质疑,实际上,这一说法的消息来源最后也不得不通过社交媒体辟谣。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表示:“奥巴马并未明确提出对高科技、高学历的外籍人士的利好政策。尽管有传闻说OPT将延长至四年,但目前还未有具体的条文规定”。
据大成律师事务所芝加哥分所消息,奥巴马移民改革行政命令,只是提及相关专业毕业生的OPT期限会延长,但并未有具体细节,比如会再延长多时间。大成律师事务所芝加哥分所黄正东律师表示,对于OPT延期问题,美国移民局(USCIS)官方网站也只是提及在符合现有法律的情况下会延长外籍学生的OPT期限。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在第一时间就奥巴马移民改革行政令整理一份内部流通的摘要,有关OPT的部分如下:
(Source: 大成律师事务所芝加哥分所 )
美国移民局(USCIS)官网已公布奥巴马移民改革行政令的纲领性内容,有关OPT的陈述如下:
(Source: 移民局官网
http://www.uscis.gov/immigrationaction )
芝加哥著名华裔律师丘岩也指出,OPT延长至四年是不大可能的。依美国宪法三权分立原则,行政首长没有立法权。也就是说,除非有议员在众议院提出Bill, 修改立法,美国总统无权改变国会的立法。OPT的相关规定属于非移民签证中F1范畴,早经国会立法。故总统不能僭越。
移民局的网站上称,奥巴马移民改革的具体实施最快也要在三个月以后,并且,移民改革行政命令的实施,将首先从非法移民合法化开始(第一条,第二条)。有关OPT可再延期多长时间的细节,至少是在三个月以后才会知晓。
有关奥巴马移民改革行政命令的权威信息来源:
http://www.uscis.gov/immigration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