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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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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公告



为大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支撑南京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之城、人才之都。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的通知》(宁组通【2010】35号)精神,现就启动实施“紫金人才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我市“4+8+8”产业发展方向和重大项目建设需求,能够带动南京支柱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并形成竞争优势的高层次人才。

(一)顶尖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和10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国际相关科技领域享有重要地位,拥有国际一流、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能够攻克重大技术难题,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诺贝尔奖、沃尔夫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2、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3、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和世界500强企业担任相当于终身教授、首席技术官等职务的著名专家。

(二)领军人才

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国内外担任跨国和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师;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3在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其科研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实现产业化;

4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5对南京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其他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三)急需紧缺人才

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先进技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具有精湛技艺,能够突破生产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高技能人才;

3、对南京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按自主创业类和企业引进类分别进行申报。

(一)自主创业类

1、2010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创(领)办高科技企业(高端服务业企业),或有意愿来我市创业,且在正式资助合同签订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主要工作精力为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优先支持我市市级以上产业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引进的“创新在高校、创业在园区”的高层次人才。


(二)企业引进类


12010年1月1日之后到我市工作,或有意愿到我市工作,且在正式资助合同签订前与引进企业完成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2引进企业应是在我市登记注册的高科技企业(高端服务业企业);


3、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

三、申报办法

申报人通过南京英才网(www.njrc.gov.cn)在线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明等;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其他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已创(领)办企业的自主创业类人才,还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已到我市工作的企业引进类人才,还提供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等。

申报中的各类证书、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

四、扶持政策

(一)给予顶尖人才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资金300万元,人才入驻载体所在区县、开发园区(或人才引进单位)提供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不少于12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相应的租房补贴。
给予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资金100万元,人才入驻载体所在区县、开发园区(或人才引进单位)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相应的租房补贴。

给予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资金50万元,人才入驻载体所在区县、开发园区(或人才引进单位)提供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相应的租房补贴。

(二)在高科技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创新创业团队,将再给予100-7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及国家、省市其他人才培养工程和科技计划。


(四)提供投融资、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支持。


五、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
办)联系处室:人才工作处,联系人:殷洁、方靖,电话:025-83637704、83637703,联系邮箱:njrcc@njrc.gov.cn

市科委联系处室:科技成果与产学研处,联系人:徐宁虹,电话:025-83639290;

市人社局联系处室:市外国专家局,联系人:周健平,电话:025-83151772。

附:南京“4+8+8产业发展方向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15日












南京“4+8+8”产业发展方向



支柱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石油化工产业,汽车产业,钢铁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风电、光伏装备产业,智能电网与电力自动化产业,通信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和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轨道交通产业,航空航天产业
现代服务业:软件和服务外包业,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会展业,文化创意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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