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美EB-5投资移民排期的误区和解读作者:周健律师 (
jzhou@hooyou.com)
2014年 8月27 日,美国国务院负责移民名额的官员宣布,2014年9月起,2014财政年度(2014年9月30是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配给中国投资移民签证的名额已用完。这一消息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国内媒体纷纷开始讨论难道美国移民局也要像加拿大一样实施暂停受理投资移民的计划,而且还仅针对中国富人?
事实上,这是由于美国每年向全球发放的投资移民签证只有10,000个,当移民局经过统计预计签证供不应求时, 为保证给每个国家投资移民的机会均等,就会限制各国获得移民签证的总数不得超过7%,而今年中国投资移民申请人数量激增,远超前几年和其他国家的申请人数,导致10,000个投资移民签证预计将要用尽,并且配给中国的签证名额已达到7%的上限,因此才会暂停继续向中国申请者发放,直至10月初下一财政年度开始才恢复发放。
所以,美国移民局的这一政策并不是针对中国富人,换做其他国家都是一样的。但是根据美国移民局预计,由于中国投资移民申请者的数量整体增加,很可能在2015年4、5月份起EB-5签证申请会出现1至2年的排期。
投资移民签证(EB-5)是一种通过投资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签证。投资移民相对于其他移民类型门槛较低,不需要申请人拥有任何学历或资质,一般要求必须在美投资100万美元(某些地区50万美元),并创造10个工作机会,就可能全家获得绿卡。因此投资移民成了许多中国富人的首选。但关于投资移民签证排期的新闻一出,很多投资移民申请者不免陷入恐慌,担心这一暂停计划是否会影响正在申请者正常取得绿卡?对于有意申请者,是否应该先持观望态度,以此来规避政策变化风险?就此,媒体也给出了不同的解释,甚至是误导。
如果出现签证排期,意味着签证名额已满或即将饱和,此时国务院将每个月都会发布一个按国别的截止日期( Cut-Off Date)。 一个 EB-5申请者将I-526申请表递送到移民局的当天即获得一个在系统中排队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 当某一申请人的优先日期在截止日期之前,该申请者和家人可以申请身份调整(I-485)获得绿卡, 境外申请者可以在美国领事馆通过领事处理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 CP) 申请移民签证。 为了在排期中处于优势地位,EB-5投资者应尽早递交I-526表格,以便尽早获得优先日期。因此,有排期并不影响递交I-526申请的权利;正好相反,有了排期才有更早递交I-526的迫切需求。有排期只会影响身份调整(I-485)或境外领馆签证的时间。
另外,排期国别限制是根据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出生地来确定。美国国务院将台湾,香港和澳门出生的人作独立区域计算排期,不受中国大陆出生人士的的排期限制。所以,一个中国大陆出生人士申请I-526 EB-5 移民签证,如果其配偶是香港出生,则全家可不受中国大陆移民排期影响。
由于法律规定允许未满21周岁的子女随同其父母一同申请EB-5签证,排期的出现,可能会导致年龄接近21岁的子女因排队等待而超龄,从而无法同父母一起获得绿卡。但在法律上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使得即使年满21岁的子女仍可以获得绿卡。由于该问题复杂,建议您和有丰富移民经验律师咨询,共同协商对策和安排申请时间。
EB-5 常见问题与解答:
1.问:美国移民局是否停止对中国申请者发放EB-5签证?
答:没有。即使出现排期,也只是延迟申请身份调整和境外领馆签证的时间,并不停止发放EB-5 移民签证。
2.问:什么是移民签证排期 ?
答:排期是指移民签证名额有限,当名额不够用时,申请者根据先来后到的原则,排队等待绿卡。
3.问:什么是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
答: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是外国人最初向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的日期。对于EB-5申请者而言,I-526申请文件递交到美国移民局的当天即为优先日期。
4.问:什么是截止日期( Cut-Off Date)?
答:美国国务院每月公布移民签证排期表,表上提供各类别移民签证的截止日期( Cut-Off Date)。申请人的出生地决定了其应该用哪个截止日期。
5.问:我怎样才能够尽早得到一个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
答: 您需要尽早递件移民申请才可以得到。
6.问:排期程序如何运作?
答: 国务院每个月会发布一个签证排期表(Visa Bulletin)。申请者根据签证类型,国别和优先日期来确定自己适用的截止日期。如果优先日期在截止日期之前,在移民申请资格已获批准的前提下,申请者可以递交身份调整或境外领馆签证申请获得绿卡。
7.问:如果我的孩子将要年满21岁,我该如何申请EB-5?
答: 您的孩子有可能因为超龄而无法获得绿卡,但也有一些例外。由于该程序复杂,建议您慎重向有丰富移民经验的律师进行咨询。
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周健律师(
jzhou@hooyou.com )是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有着十四年多的职业商务移民法律实践经验,成功办理过近千个各类移民法律案件,包括EB-1,NIW, EB-5, L-1, H-1B, PERM (EB-2 and EB-3), I-485, 及其他复杂的学生工作投资类移民法案件。
作者感谢实习助理Janet Guo的协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