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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涉嫌虐待菲佣:被FBI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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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2 中国时报

中华民国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涉嫌虐待、恐吓她所雇用的菲律宾籍女外佣,并涉及雇用契约诈欺,已于美国时间十日遭联邦调查局逮捕,检方随即起诉被告刘姗姗并移送出庭,法官当庭谕令还押。刘姗姗目前在押等候审判。

     外交部长杨进添昨天证实刘姗姗遭FBI「不当逮捕」,至今仍在拘留中。杨进添表示,外交部闻讯后,立即由北美司长令狐荣达致电美国在台协会(AIT),政务次长沈吕巡也召见AIT代理处长马怡瑞(Eric Madison),并以电报向美国政府表达严正抗议。

     根据检方的起诉书状,六十四岁的刘姗姗强迫这名菲佣超时工作,每日长达十六至十八小时,每星期至少工作六天,但每月给付待遇只有四百至四百五十美元,比雇用契约上注明的一千二百四十美元低许多。书状引述联调局的报告指出,刘扣留菲佣的护照与签证资料,威胁她如果不听话,就会被遣送;刘警告菲佣未经允许不得离开住家,等于将她与外界隔离;刘并在自家装置闭路监视器,监视菲佣一举一动。

     这名外佣的英文名缩写为FV,去年十一月在菲律宾应征刘姗姗的家管工作,双方签订一份经美国驻马尼拉大使馆公证的雇用契约,内中注明雇用期限二年,每月待遇一千二百四十美元,每周工作四十小时,超时工作应给付加班费。

     FV今年三月抵达堪萨斯市,今年七月,刘姗姗载她去超市买杂货时,FV碰到一名菲律宾男子,告诉他自己遭到虐待,需要帮忙。这名男子后来向联调局报案。这名男子和FV也曾在教堂碰面,但之后刘姗姗要FV周日必须上班,剥夺她上教堂权利。

     今年八月,这名男子协助FV逃离刘姗姗的家,目前FV由联调局安排保护。联调局侦办本案期间询问若干证人,证人供词佐证FV的说法。证人并称,刘姗姗也是如此对待其前任外佣。

     检方指称,FV逃跑后,刘姗姗企图追查其下落,并企图让她被遣返,她的犯行包括威胁、强迫被害人及诈欺。检方说,之前发生过外交人员虐待外佣的案例,但刘姗姗的情况还包括以诈欺手段雇用外籍工人,她是第一位依此罪名被起诉的外交人员。此一罪名最多可判五年徒刑。

     四日开庭时,检察官要求法官不让刘姗姗保释,在审判前持续羁押,理由是刘姗姗听到联调局可能在调查她的风声后,已经做好立即离开美国的安排。
     根据中华民国外交部网站,刘姗姗因任期届满,原本预定这个月返台。

     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于一九八五年复馆,辖区涵盖美国中西部密苏里、堪萨斯、科罗拉多、内布拉斯加、北达科他、南达科他等六州,主要功能在促进及发展台湾与上述六州在经贸、文化、教育、社会等各方面交流与合作,并提供签证、验证、保侨、护侨等领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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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逮捕台湾外交官
美国检察官:  非主权国家无豁免权

文章来源: 联合报 于 2011-11-12

据台湾媒体报道,“非常严重,气死我了!”对于台驻堪萨斯办事处长刘姗姗遭遭到美国联邦调查局(FBI)逮捕,正在夏威夷的驻美代表袁健生表示,已向美国国务院和美国在台协会(AIT)总部严正抗议,要求美方遵守豁免协定,尽快释放刘姗姗。

  正陪同台湾APEC领袖代表连战出席各项活动的袁健生说,目前为止,美国务院和AIT的回应“都很正面”,已与司法单位积极协调,美方很重视这件事,“我处理这个事已经急得要死,这几天在APEC期间会碰到一些美方高层,我也会去反应这件事”。  

袁健生说,这是非常严重的事,堪萨斯地方执法人员搞不清楚“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TECO)享有特权和豁免,所以做出这样不当处理;虽然可能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联系协调上“很不幸的误会”,“但我们没办法接受,有点离谱、荒唐”。  “我晓得(美方)绝对不是无缘无故抓人,一定有事”,袁健生说,“外交部”一定会厘清刘姗姗涉案的情况,“不可能唏哩呼噜就过了”。但无论如何,台湾的“外交官”在美国是享有特权与豁免,“如果不是严重到必须要立刻抓起来关到看守所的程度”,美方不该擅自抓人。  

袁健生认为,堪萨斯执法人员应该是注意到刘姗姗这几天就要离任返台,“大概就是急了,怕人走了就不回来,所以先抓起来,先扣住再说”;整件事,堪萨斯办事处“显然处理得不好”,现在起由驻美代表处全面接管,两位副代表张大同和李澄然坐镇指挥,务必使刘姗姗尽早获释。

袁健生说,现在多管齐下:“外交部”与AIT台北办事处接洽,台北办事处长司徒文近日回台,“外交部”也会重申立场;驻美代表处向国务院和AIT总部表达严正关切,驻堪萨斯办事处与地方执法人员联系了解案情,“我在这就直接和(美方)高层反应”,要美方放人。  

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驻堪萨斯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被控雇用一名菲律宾女佣,将对方实质隔离而于当地时间十日下午遭联邦调查局干员逮捕。检方指出,刘姗姗据信是历来第一位遭到劳动契约诈欺控罪的“他国”驻美高级官员。负责本案的联邦检察官辛西亚?柯德斯告诉NBC电视新闻,由于美国不承认台湾是主权国家,因此刘姗姗无法享有外交豁免权。当地媒体「堪萨斯星报」报道,英文名字贾桂琳的刘姗姗十日稍后首次接受讯问,法官讯后谕令将她还押,静候十六日召开的羁押庭。法院并未列出刘姗姗的辩护律师名单。  

检方在控状中指出,六十四岁的刘姗姗强迫该名女佣每天长时间劳动,支付的薪资少于她在雇佣合约中承诺的金额;不但扣押女佣的签证与护照,而且恐吓对方如不配合要求,不惜将她递解出境。  

联调局在控状中指出:「刘姗姗警告这名女佣,不得擅自离开她位于堪萨斯州里伍德市的住所,而且每周至少必须工作六天,且以监视摄影机监控行动。」控状又说,刘姗姗强迫她每天劳动十六至十八个小时,换取每个月四百至四百五十美元的微薄待遇,触犯「外籍劳工契约诈欺罪」,最重可被判刑五年。 该名女佣去年十一月获得为刘姗姗帮佣的机会。双方签署聘雇合约,经美国驻马尼拉大使馆建档备查,女佣取得美国签证,并于今年三月抵达堪萨斯市。

根据双方签订的两年期合约,这名女佣每周工作四十个小时,月薪一二四○美元,超时工作必须付加班费。今年七月底,女佣在刘姗姗开车陪同下,前往某购物中心购物,巧遇另一名菲国男子。联调局称:「女嫞告诉他,她需要协助;她无法脱身。不但未获得应有的薪资,而且受到虐待。」  今年八月,该男子协助女佣离开刘姗姗的住处,目前受到联邦政府保护。检方说,女佣脱逃后,刘姗姗试图找出她的下落并安排将她递解出境。证人表示,刘姗姗对这名女佣之前的女佣有过相同的对待。

检方指出,之前虽曾有外国驻美官员被控虐佣,刘姗姗则是被控以诈欺手段雇用外劳的第一位,违反联邦法律。检方又说,得知联调局可能对她进行调查后,刘姗姗「立刻」着手安排离开美国的相关事宜。检方说:「刘姗姗的犯行包括恐吓、诈欺与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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顔面丟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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