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汽車貼紙要撕掉: 否則罰款$120
文章来源:世界日报 时间:2011年11月21日
如果還沒有撕掉車輛擋風玻璃上的過期芝加哥市汽車貼紙(city sticker)的民眾,最好盡快動手清除,芝加哥市府即日起,嚴格對「張貼過期汽車貼紙」的車輛開罰,高達120元的罰金,已讓許多民眾無奈吃罰單,其中停在華埠主要道路上的車輛,已有多位車主受罰。
一名住在華埠舍麥路的黃姓民眾,日前因為沒有撕掉張貼在擋風玻璃上的「過期汽車貼紙」,吃了一張120元的罰單,他氣憤表示,「芝加哥市府真的窮瘋了!」
黃先生說,這幾年,他每年都會在期限內,在擋風玻璃上貼上新的汽車貼紙,由於很多車輛沒有把舊的過期貼紙撕掉,因此他的車窗上還貼著過去四年的汽車貼紙,並沒有吃過任何罰單。
前幾天,他把車停在華埠舍麥路上,發現被開了罰單,理由是「沒有清除過期貼紙」,黃先生非常生氣表示,他又不是違法沒有買新貼紙,市府竟然可以這樣開罰,令人無法接受。
事實上,芝加哥市部分區長,早在10月下旬,就向區內民眾寄發「警告通知」,提醒大家一定要盡快把仍舊張貼在擋風玻璃上的過期貼紙清除,否則市府將強力取締。
不過,華埠地區包括舍麥路、亞珠街以及各處路邊計時停車位,不少車輛仍舊貼著過期貼紙,車主如果不想冤枉受罰,最好盡快清除。
此外,芝加哥市長伊曼紐16日提出「嚴格取締濫用殘障停車證」的方案,即日起,只要被發現使用假造、偷竊或變造的殘障停車證者,將處以500到1000元的高額罰金,情節嚴重者,不僅車輛將遭扣押,最高還可能被處以2000元罰金。
至於伊州汽車貼紙,州務卿懷特也提醒駕駛人,按規定必須貼在後車輛牌照的右上方,如果貼紙被其他車牌上加裝的欄框部分擋住,一旦被抓,將處以120元罰款。 (世界日報 黃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