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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运生鱼到美国出售 华商被判60天监禁罚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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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    2012-11-15 08:19:26

  万锦市1间水族馆的叶姓华裔东主Muk Leung (Jim) Ip,因被控非法出售具侵略性的生鱼(snakehead)以及将生鱼偷运至美国的罪名成立,已被法庭判处总额高达90,530元的巨额罚款。除此之外,叶姓东主还被判处为期60天的监禁。

 现年50岁的Muk Leung (Jim) Ip是多伦多居民,居住在士嘉堡,并且是万锦市幸运水族馆的东主。叶姓东主因涉嫌在2010年6月至2012年1月期间,在其经营的幸运水族馆内分4次总共出售了228条生鱼而同时遭到美国纽约州和加拿大当局的检控。其中有部分生鱼还被非法偷运至美国的纽约州和加拿大的缅省。

  该宗涉及非法出售和偷运生鱼的案件,是由美国鱼类及野生动物服务部门派出卧底人员假扮买家,主动接触及向被告要求购买生鱼及运往美国而被揭发。

 生鱼是一种对其他鱼类具侵略性的鱼,根据《安省鱼类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条例,出售生鱼是违法的。安省已在2004年禁止购买鲜活的生鱼,后又在2005年禁止拥有鲜活的生鱼。而在美国的纽约州,出售或拥有鲜活的生鱼同样是违法的。

  位于新市的安省法院已在本月9日就上述案件作出裁决,作为被告的叶姓东主以及其经营的水族馆已被判处总额高达90,530元的巨额罚款。其中,叶姓被告因非法出售生鱼的罪名成立,被判处1万元的罚款以及为期60天的监禁,除此之外,他还必须退还出售生鱼而获得的3,000元。

  至于叶姓被告经营的幸运水族馆因非法出售生鱼的罪名成立,被判处高达6万元的罚款。

  被告被美国当局拘捕受审

  此外,叶姓被告和幸运水族馆还必须在未来两年内守行为,以观后效,并为此支付2,500元在安省和纽约州张贴通告,让公众了解具侵略性的鱼类所构成的威胁以及出售或拥有这些鱼类将面临的后果。

  作为诉讼协议的组成部分之一,叶姓被告已被美国当局拘捕,并在纽约州就其遭受的检控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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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生鱼在很多纽约州的湖河内已经有了。还偷运个什么?

去年也有一件Case:
http://www.nbcnewyork.com/news/local/Man-Arrested-for-Illegally-Importing-Over-3000-Snakehead-Fish-120894529.html
我心素已闲,清川澹如此。 请留盘石上,垂钓将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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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黑鱼很爽啊,上钩后狂串,又像潜射导弹飞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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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perchman的帖子

生鱼=snakehead=黑鱼?
渔翁铭

山不在高,有险则攀。水不在深,有鱼则欢。斯是渔翁,小隐其间。绿草湖边近,乱石水流潜。往来有渔樵,谈笑侃古今。可以烹鱼鳖,醉美酒。无喧嚣之乱耳,无烦恼之劳眠。朝垂密西湖,夕钓西比河。老子云: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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