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几年前,一群同胞去钓鱼,结果被警察检查了。
有九个没有证的,然后2个桶里的鱼超数量。并且有几条小的。
他们辩解说是几个人总共钓的。
警察说了,没有证的不算人头,然后渔获不能放一起,超数量和不够尺寸的,按照人头均分。
记得每个人罚了300多。没证的反而少罚了。只罚了100多。因为一条鱼多少钱忘记了。
最冤枉的就是一起去有证并且合法留鱼的。虽然他只KEEP了他合法的大小和数量。
但是由于那些没有钓鱼证的非法留鱼,所以导致也被平摊了几条不够尺寸的鱼。
商量去法庭,找律师,律师说直接交钱吧。没招。这么多人一起,法官不会豁免的。